金岭回族镇经济发展
金岭回族镇的经济发展在2003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全镇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分别达到了1511万元、18491万元和10371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了13%、22.8%和24.4%。工业总产值达到了7.356亿元,增长了33.75%。农业总产值为3100万元,增长了2.6%。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991公顷,总产为5745吨。种植业产值为580万元。全年造林2公顷,新增农田林网道路6条,全长2公里,林果总产234吨,林业总产值为270万元。年末,大牲畜存栏740头,猪存栏1.26万头,畜牧业总产值为2150万元。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了13502千瓦,农村用电量为11290万千瓦时。全镇有80家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为3032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为6800万元,增长了38.6%。财政收入为541.3万元,增长了1%。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600万元,增长了240元。电话普及率达到每百人40部。该年,全镇的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经济实力增强,共开发了5项科技进步项目,其中山东清源集团的“牧草清缠绕膜”、“喷涂膜”等被列入国家星火计划,山东齐旺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齐旺达”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外经贸工作有了新进展,山东齐旺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香港汉兴化工有限公司新上塑编袋项目,总投资130万美元。金岭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企业合资新上spf原种猪繁殖项目。对外贸易出口总值实现了3600万元。发挥地处齐鲁石化工业园区的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制定出台了优惠政策,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3年内,总投资1.6亿元的七大项目落户金岭。个体私营经济也日趋活跃,全镇民营企业已发展到80家,养殖小区4个,饭店、作坊、摊点、小吃部等各类饮食服务网点近千家,吸纳农村富余劳力和下岗职工4680人。
教育卫生事业方面,金岭回族镇在2003年有新发展。镇中心小学创建了省级规范化学校,年内全镇实现了初步教育现代化,顺利通过了市级初步教育现代化乡镇的验收。镇中心校被评为临淄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淄博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初步建立起农民健康保险体系,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防“非典”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计划生育工作获得了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全市计划生育优秀服务站的荣誉称号。
民生建设方面,2003年,金岭回族镇实施了“五大民心工程”。一是投资180万元对全镇供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更新改造,彻底解决了全镇人民的吃水问题。二是多方筹资80万元清淤砌渠2010米,解决了镇中部、西部6个村的排水、排污、防洪难题,优化了环境。三是投资190万元完成了小学合班并校后,又在全镇中小学落实了教育初步现代化,首批通过了市教育现代化强乡镇的验收。四是机关干部帮扶贫困学生,每人帮扶1~2名,为他们解决了学杂费、书籍费等,18名特困生受益。五是积极倡导发动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年内在镇机关、镇直各部门和村(居)捐资2万余元,扶助特困户41户。
金岭回族镇在2003年充分发挥地处齐鲁化学工业园区的优势,积极制定了优惠政策,积极招商引资。年内,淄博齐翔金开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2万吨/年顺酣项目、山东宝山瑞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0吨/年混凝土外加剂项目、淄博松山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聚胺酯乳胶漆等内外墙涂料项目、淄博中鲁石化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醋酸仓储项目、淄博雄峰包装有限公司的2000平方米/年纸包装装潢材料项目落户金岭,总投资达1.6亿元。
教育事业方面,金岭回族镇在2003年完成了合班并校,实现了全镇一处中学、一处小学、一处成人教育中心校、一处中心幼儿园的格局。投资115万元落实了教育初步现代化。配有微机242台,34英寸彩电45台,多媒体终端进入各教室。镇中心小学创建了省级规范化学校,成为全省唯一的获得此荣誉的民族乡镇小学。年底,顺利通过了市级初步教育现代化乡镇的验收。镇中心校被评为淄博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临淄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民营经济方面,2003年,全镇民营企业已发展到80家,总注册资本为1.2亿元,其中规模企业5家,工业总产值为1.356亿元,实现利润为2810万元。镇政府投资160万元规划建设了清真饮食服务一条街,使清真系列食品向精细化、规模化、创品牌发展,马荣酱牛肉系列、浩迪牌全牛系列、清真蜜食成为了淄博的名吃。全镇有作坊、饭店、小卖部、摊点等各类饮食服务网点近千家,年人均收入增加了1000元。
扩展资料
金岭回族镇是山东省五处民族乡镇之一,淄博市惟一的民族镇。面积18.7平方公里,耕地532.8公顷,辖4个自然村,设1个居民委员会,9个村民委员会。金岭回族镇位于临淄区与张店区交界处,北邻309 国道,省道102线东西穿越镇境,整建制坐落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内,国道、省道与正在建设化工园区纬三路、纬六路、金烯路、厂北路等融会贯通。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镇内居住回、汉两个民族,是山东省五处民族乡镇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依据国家民族政策,山东省人民政府对金岭曾两次以民族之称命名,1984年5月更名为金岭回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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